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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在发展装配式建筑方面也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
住宅在线 2023-07-19 09: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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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不低于20%,装配率不低于50%)是使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主要有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和现代木结构建筑等类型。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57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有利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协同配合,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

  坚持示范带动、稳步推进。划定重点推进区域、积极推进区域,分阶段、分步骤、分区域推进,引导装配式建筑有序发展。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局部带动整体的工作格局。

  坚持顶层设计、协调发展。把协同推进标准、设计、生产、施工、使用维护等作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有效抓手,推动各个环节有机结合,以建造方式变革促进工程建设全过程提质增效,带动建筑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积极引进和推广使用先进成熟的钢管束体系等技术成果,提高建筑部品的科技含量,带动产业优化升级。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达到60%。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应达到100%。

  鼓励新建装配式建筑达到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二)具体目标和推进方式

  一是分区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区为重点推进区域,第一批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县(市)(舞钢市、郏县)和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为积极推进区域,其他县(区)为鼓励推进区域。

  二是分类推进。全市范围内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及保障性住房项目率先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鼓励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支持重点推进区域集中连片发展装配式建筑,引导农房、景区用房采用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

  三是分时推进。2017—2018年为试点推进期,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1—2个,扶持和培育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业基地1—3个,建设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1—3个。


  试点推进期内,重点推进区域和积极推进区域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2019年起,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